关于开展吉林省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9

关于开展吉林省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教育改革,以创新人才培养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助力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吉林省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校企协同、产学对接,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以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核心,持续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不断完善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系)级四级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积极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创新教育体系引导大学生围绕吉林省的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

各高校要在校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原则上推荐为省级以上的项目团队必须申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吉林赛区比赛鼓励相关团队申报省级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的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不断推动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二、项目申报推荐

(一)项目类型

我省“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层级

我省“大创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级。各层级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各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有效运用科研资源,引导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重点支持领域外的其它项目称为一般项目,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特色自主谋划,鼓励各高校挖掘、培育符合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464”产业体系发展新格局建设主题的项目。

(三)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形式均可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项目,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且分工明确。每名学生(包括团队成员)每年只能申请1个省级以上项目若承担的往年项目未完结,则不能申请新项目,每个项目应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变更,项目人员信息变更工作由各校自行负责进行。

(四)申报规则

各高校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实行按比例申报、推荐。省级项目申报数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数的50%,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高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可提高至60%,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高校可提高至70%。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推荐数一般不超过省级项目申报数的1/3。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由各高校从本校申报的省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中择优推荐(按优先次序排序),推荐数一般不超过上一年度本校国家级“大创计划”立项数的5%。省教育厅将委托专家组对各高校申报的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各高校要严格把控“大创计划”项目质量,申报的省级项目和推荐的国家级项目必须经过学生自主申报、立项答辩、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大创计划”开展项目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高校创新教育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参考,并作为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基地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24年结题的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高校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项目所在高校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高校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创计划”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实施“大创计划”作为深化高校创新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大创计划”项目实践。加强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育人,构建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为一体的创新教育体系,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创新活力。

(二)做好创新配套支持。各高校要依据本校创新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产学研平台承载能力,研究设定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总数。对于完成项目训练达到预期目标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对于优秀项目视情况在学生评优、评奖、保研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高校出台激励政策,吸引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指导。各高校要为“大创计划”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信息服务、活动场地、经费保障等配套支持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要求执行,“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高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项目资助额度标准。”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经费管理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教高字201526)要求执行。重点支持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层级同类型一般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三)完善学生创新指导服务。各高校要建立“大创计划”质量监控机制,制定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加强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评选、过程考核、结题验收、交流展示、落地孵化等全过程管理

五、材料报送

(一)为进一步加强大创项目过程管理,2024年校级项目登记、省级项目申报及往年项目结题验收、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继续通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jldcpt.jlau.edu.cn/)进行项目信息报送、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操作指南见平台)

(二)国家级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完成(操作指南见平台)。

(三)请各校完成立项和结题验收后,将各级项目的立项情况和结题验收情况分别正式行文报送我厅,同时提交2024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3)。相关材料请发送至:1364943659@qq.com(含pdf版文件和word版文件)。

(四)立项和结题验收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张老师0431-89968330

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技术支持:张老师,18020148524。

 

附件1:2024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2: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3: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9日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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